开店宝支付涉“五宗罪”领罚单

adminpan2022-11-25318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持牌支付机构开店宝支付因存违法违规行为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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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银罚决字〔2022〕9号”显示,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简称“开店宝支付”)存在“变造特约商户交易信息”等五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对开店宝支付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907.72元,并处165万元罚款。

五项违法行为类型为:
1.未按规定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
2.未按规定开展特约商户巡检;
3.单位特约商户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
4.未按规定落实收单业务本地化经营和管理责任;
5.变造特约商户交易信息。
同时被罚的还有时任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副总经理易军。易军因对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变造特约商户交易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对其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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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注册资本1.2亿元,拥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开展全国范围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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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眼查数据显示,透过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不难看出,亚联发展为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5%。而开店宝集团又通过奇鑫、闪购两家公司全资控股了开店宝支付的唯一股东——上海富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亚联发展曲线持有开店宝支付45%的股权,为后者的实际控制方。
10月31日,亚联发展公告称,收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出的《通知》【(2022)吉04执60号】,执行局对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亚联发展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对亚联发展持有的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5%股权定于2022年11月24日10时至2022年11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目前,亚联发展公司持有的开店宝科技45%股权已被冻结,本次上述拍卖事项,人民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止拍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办理工商变更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不过,上述拍卖一旦完成,开店宝支付实控权也将随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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